七言律诗(第三十五个教师节记往)【原创】


『镜缘斋.诗词/第八卷』七言律诗(第三十五个教师节记往)

 

七言律诗  第三十五个教师节记往

作者:呼正林

 

四十年[1]来几多情,揣摩感悟化东风[2]。

沽名剽窃[3]徒中有,钓誉无为混世行[4]。

回味雄风称本色[5],而今桃李傲西东[6]。

多少顽徒龙钟半[7],新人世上不知宗[8]。


二〇一九年九月十日于北京『镜缘斋』

 

〖注释〗

[1]我从事在职培训教育工作始于1977年。自1980年参与创建《北京市钟表眼镜公司职工学校》从事眼镜验光员及施工学教育至今已近四十年

[2]此指眼视光知识需要自己的学习、揣摩、感悟和积累。

[3]此系指,过去学生中,已号称“验光大师”的秦英瑞,连续两年剽窃《临床验光经验集》事件。具体剽窃情况,Ⅵ参见:2013年11月11日在「新浪·博客」发表的《浪淘沙(静候风云)〖2-098〗》和曾发给《北京眼镜》一篇文章(参见附录)。

[4]此系指,个别学生见好就上,遇活就躲的现象。

[5]指讲课时的风采。

[6]当年的学生,已经在四面八方发挥着重要的作用。

[7]最早的学生,都已经或即将到了退休的阶段。

[8]这里特指,有相当多的视光学界、验光配镜的新人,不知道中国在这个行业的祖师爷是“毕华德”这样的怪事。

 

〖附录〗

 

尽管温柔无比,但是已经击发

 

一、有史以来最烂的一次论文抄袭

目前,论文抄袭现象成风,各种层次的人都有,造成极坏的影响。既愚弄了国家的相关部门,也愚弄了广大的人民群众。这里披露的案例,可堪称是有史以来最恶劣的一次论文抄袭事件。抄袭、剽窃的署名者为:“秦英瑞”。

⒈ 署名“秦英瑞”的《近视眼的过矫问题的处理》一文,刊载在《北京眼镜.[2012第十二期]》中第107~109页。

此文系严重抄袭『呼正林主编:《临床验光经验集》』中“第四节 成年近视眼的过度矫正”,抄袭率超过90%。

⒉ 署名“秦英瑞”的《验光时散光轴位的修正案例》一文,刊载在《北京眼镜.[2013第十三期]》中第103~107页刊载。

此文系严重抄袭『呼正林主编:《临床验光经验集》』中“第十五节 散光眼轴位矫正错误的修正”,“秦英瑞”文只将“专家点评”篡改为“讨论”,抄袭率基本达到100%。

同一人连续两年抄袭、剽窃国家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同一本公开出版发行的著作,这在历史上恐怕是极为少见的。而以100%的方式抄袭、剽窃公开出版发行著作,并以抄袭、剽窃者自己的名字署名公开发表的,这在历史上这几乎就是第一例。

二、长期的、又是不太艰难的维权

自《北京眼镜.[2012第十二期]》出版后,发现存在上述抄袭、剽窃现象,鉴于已经退休,自己本着息事宁人的心态,曾委托他人予以转告抄袭、剽窃者,好自为之。但是,《北京眼镜.[2013第十三期]》又出现了更为恶劣的抄袭、剽窃问题。在2013年10月正式向『北京眼镜协会』申述这一问题。虽经反复,但确认“秦英瑞”抄袭、剽窃是不争的事实。『北京眼镜协会』决定:妥善处理这一问题。

三、尽管太过温柔,毕竟也是击发

从规范的做法而言,有三条是应当做的:① 剽窃、抄袭者在其公开发表的刊物上,承认事实属实并公开道歉;② 发表剽窃、抄袭文章的刊物发表公告:撤销剽窃、抄袭文章和公开道歉的公告;③ 赔偿原作者的经济损失。

㈠问题的处理

⒈ 目前,《北京眼镜.[2014第十四期]》已经正式刊发撤销剽窃、抄袭文章和公开道歉的公告。



⒉ 曾经得到的剽窃、抄袭者答复是:

① 我以为你不再看着杂志呢

这不是理由。不管原作者看不看《北京眼镜》,剽窃、抄袭就是犯法。

② 这是我随便粘上的

原稿电子版,只在原作者和出版社,别处是没有的,剽窃、抄袭者绝不可能从自己的电子设备中复制、粘贴出来。只有一种可能,那就是按照正式出版的《临床验光经验集》书籍重新录入。当然这重新录入的过程还是蛮精心的,除了有意将“专家点评”篡改为“讨论”外,一个字都不错的剽窃、抄袭只能证明其形式的恶劣和不道德。

③ 口头表达:对不起。

口头表达是理所当然的,但这是远远不够。这里可以明确地说,作为剽窃、抄袭者的“秦英瑞”来说,他还亏欠对原作者一个在《北京眼镜》上的公开道歉。

㈡处理的评述

问题的处理,只能算是初步得到了解决。从大环境讲,保护知识产权的任务仍旧是任重道远的一件事情。而北京眼镜协会尽管从多种利益出发,采取了比较柔和的处理方式,但北京眼镜协会的态度还是应当予以肯定的。尽管做法比较温柔,但保护知识产权枪已经举起;尽管没有声音,但毕竟已经温柔击发。


评论